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到负责制,总务主任和卫生老师担任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规定完成年检。
三、学校食堂实行承包经营形式,承包单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学校与其签订上岗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一旦发现承包单位违约或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则必须坚决予以更换。
四、学校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督促食堂承包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2、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早、午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9)食堂应当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五、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学生的饮用水由学校总务主任负责管理。
(2)提供给学生的饮用水和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3)由总务处负责,卫生室监督,每月做好饮水机内部的消毒清洗工作。
(4)要求学生每天带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