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门卫人员要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既礼貌待人,又按章办事。
二、做好来访登记和验证,并填写会客单,发放准入证。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校门。来访本校员工,应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经身份确认后方可允许进校。
三、会客地点一般安排在学校接待室。如有特殊需求的,应由接待人员陪同进教学大楼。
四、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中途离校。因特殊原因离校的,须提交由班主任出具的凭条,方可放行。
五、本校教职工工作时间离开学校的,须持总护导开具的出门单,并在门卫室办理离校登记手续,方可离校。
六、机动车进出校门要减速,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停放在规定的地点。非机动车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外来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
七、严禁在校门口乱停车、设摊。确保校门的道路畅通。
八、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将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以及小动物、大功率电器等带入学校。凡将学校财产物品带出校门的,必须持有总务处盖章的证明件。
九、定期对校园内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巡逻,并认真做好检查巡逻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经常检查门卫室的通讯设备,报警视频监控装置,确保其完好有效。
十一、非校、非值班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注:[火警:119;匪警:110;急救中心: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