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责任书
一、 工作职责
㈠、主要负责人职责
学校行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内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具体要求: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的工作方针、政策,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能和责任制的要求,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做到认真负责,忠于职守。
⑵、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的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确定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制定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检查的各项规章制度。
⑶、把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有关学校安全的工作会议,了解和检查学校中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和处理安全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每次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确定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必须落到实处。
⑷、采取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有关学校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将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效作为目标管理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⑸、对学校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学生身心健康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水、电、煤气安全,防火、防盗、防台安全等,应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⑹、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向教育局有关部门上报事故和事故初步调查处理的情况。
二、 工作汇报
学校在年终写出本校安全生产、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平安校园创建的情况汇报总结,于时间结点由行政负责人审阅后报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并学校存档,主要汇报内容。
⑴、本校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以及平安校园创建的情况落实情况。
⑵、本校对此项工作的宣传教育,组织监管的网络建设,安全会议、安全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等情况。
⑶、结合本校特点,对安全管理的情况有何新的工作思路。
三、 实绩考核
⑴、对学校安全工作实绩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⑵、对有关领导在管理中的失职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处分。
⑶、考核办法:实行“季度自查,年中抽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对各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体职院附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签字)
200 年 月 日
体职院附小总务
负责人: (签字)
200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