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职院附小教学教导选拔任用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根据本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细则和岗位说明书,规范工作流程。
二、 推荐岗位和人数:教学教导一名
三、 任职任用条件:
(一)具备中层干部的基本任职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还应具备教学教导岗位的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及以上职务和规定的教师资格。
2、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具有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及教科研的能力。
3、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原则性,凝聚力较强。
4、有较强的研究总结、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能力,工作效率高。
5、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沟通能力较强。
6、一般应具有下一级管理岗位(年级组长、学科大组长以上岗位)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四、 推荐范围:
1、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
2、具有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上级组织调动的除外);
3、一般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4、具有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
6、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党总支同意后,破格任用。
五、选拔任用程序和时间安排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无支部委员会,则由党总支和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实施。
1.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②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2.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
(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学科大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3.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支部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2)支部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确定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
4.党支部考察(
(1)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程序如下:
①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②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人是党支部组织干事)。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
5.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严重分歧,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委员会审定。
6.任职(
(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
六、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