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徐汇区教育局
徐未委办〔201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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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关于开展“节日小报”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挖掘节日文化内涵,培养未成年人树立认识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的思想观念,提高未成年人参与自办“节日小报”的积极性,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节日小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生
二、作品要求
1、“节日小报”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国庆等传统节日或法定节日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为主题创作编排。
2、主题明确、内容精炼、图文并茂,色彩搭配合理、作品有创意、报头新颖、贴切。小学低年级以绘画展现为主;小学高年级以文字采集为主;中学生以表现自身感悟和创作技巧为主。
3、手抄报和电子报(打印成纸质)均可,A3纸大小。
4、报送作品可以个人名义参评,也可以小组、班级、家庭等名义参评。
5、作品创作时间:2012年、2013年两个年度。
三、推荐报送
各学校要在广泛发动评选的基础上,于5月10日前,推荐1-2幅作品原件和“节日小报”作品推荐表(见附件)上报区教育局。
联系人及联系信息:
小学:区教育局小幼教科石笑寒 联系电话:64866870 地址:漕溪北路336号新大楼720室
中学/职校:区教育局中教科沈红群 联系电话:64418115 地址:漕溪北路336号新大楼718室
四、评选表彰
5月中旬,主办单位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推荐作品进行审核评定,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别,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附:徐汇区“节日小报”作品推荐表
、
徐汇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徐汇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节日小报”评选 通知
徐汇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印发 |
(共印110份)
附件:
徐汇区“节日小报”作品推荐表
推荐单位:
学生姓名 (或集体) |
|
组别 (小、初、高) |
小学 | ||
学校名称 |
体职院附小 |
作品形式 |
□手抄报 □电子报√ | ||
联系人姓名 |
张杨 |
联系电话 |
64541781 | ||
“节日小报”内容(打√): |
□春节小报 □元宵小报 □清明小报 □端午小报 □中秋小报 □重阳小报 □国庆小报 | ||||
学校推荐理由(100字左右): (签章) 年 月 日 | |||||
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此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