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罗秀小学08学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 的重要思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体现向一线、骨干倾斜的原则,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鼓励敬业爱生、鼓励专业发展、鼓励业务拔尖的导向,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继续增加政府经费投入,巩固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逐步建立起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营造人才引得进、骨干留得住、人员流得动的环境氛围。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三、分配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优化公办学校的自主分配
学校在教育局核定的工资总量内,根据分配改革的原则,自主制定适合本校(园)实际的分配办法。
(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办法
1、分配内容
岗位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在岗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是各类人员任职岗位的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必须与教职工的基本工作量挂钩。基础工资包括学校各类人员每月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方职务岗位津贴、八类地区补贴、地方生活津贴、医保补贴、物价补贴、教龄津贴、教育工作者津贴、房贴、独生子女津贴、纯职工津贴、书报费、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根据按劳取酬的原则,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制定的基本工作量才能获取基础工资。教师的基本工作量为每周9节课时,每月40节,节假日除外。职工的基本工作量根据岗位情况决定。
2)在岗工资
在岗工资总体比例占局投入标准的50%。在岗工资包括教职工分类的在岗(课时)工资、要素津贴和岗位职务津贴,在岗工资应随岗而定,分配时应该充分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其中岗位津贴和要素津贴体现向骨干教师倾斜的原则。
上述在岗工资按12个月发放。
(1)在岗(课时)工资:
月课时工资=课时单价*每周标准课时数*4.4;
教师工作量为每周标准课时18节(标准课时数超过3节的,折半计算);
实际课时转化标准课时系数表:
|
语、数、英 |
音、体、美 |
其他学科 |
三到五年级 |
1.5 |
1 |
1 |
一、二年级 |
1.3 |
1 |
1 |
备注:每周一次护导纳入课时工资范围,按每周1节标准课时另加。班主任工作体现在班主任津贴中,津贴同时包含晨(午)会课时。班主任工作考核则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分A、B、C三档,考核津贴分别为60、105、150元;由教导处负责考核;考核津贴分配比例:班主任2/3,副班主任1/3。
(2)岗位津贴:
教育教学岗位每月津贴:(元)
岗位 |
津贴标准 |
备注说明 |
市/区级骨干教师 |
500/300 |
区“三奖”、中青年骨干以上 |
教科研负责人 |
300 |
|
学科大组长 |
200-350 |
|
班主任基本津贴 |
300 |
|
科技或艺术总指导 |
150 |
|
教研组长 |
100 |
|
副班主任基本津贴 |
100 |
|
其他各类岗位每月津贴:(元)
岗位 |
津贴标准 |
备注提醒 |
人事 |
300 |
|
网络主管 |
200 |
网站建设、网络安全、计算机软硬件维护;视工作实际可适当补贴课时数 |
年级组长 |
100 |
|
工会委员 |
50-100 |
参考任职年限 |
团支部书记 |
50-100 |
参考任职年限 |
领操员 |
100 |
|
心辅 |
100 |
|
通讯员 |
50+X |
每月2篇(区、校各一);X:重要消息嘉奖; |
专用室管理 |
30/50/70 |
每月由总务处抽查考核;期末一次性奖励 |
政宣/推普 |
50 |
每月一期板报 |
备注:学科大组长如果兼任学科教研组长的,第二份兼职津贴减半。
中层干部每月岗位津贴:
职务 |
任职年限 |
职务系数 |
中层正职 |
1-3年 |
1.2 |
|
4年以上 |
1.3 |
中层副职 |
1-3年 |
0.9 |
|
4年以上 |
1.0-1.1 |
中层助理 |
/ |
0.75 |
大队辅导员 |
1-3年 |
0.7-0.75 |
|
4年以上 |
0.80-0.85 |
备注:中层干部月岗位津贴=教师在岗工资平均数*职务系数;中层干部人均年收入的上限,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教师人均年收入的1.2倍。
根据实际任职情况和执行上限政策可调整系数(±0.05~0.10)。
校长助理、工会主席岗位津贴参照中层正职岗位分配。
中层干部以管理为主,为此要有基本工作量的投入,投入数不低于其担任的50%课时量;中层干部兼任课时若超过8节的不计系数,并根据上限政策作适当调整。
(3)要素津贴:
要素项目 |
起止时间 |
每月津贴(元) |
年度考核优秀 |
下一年度 |
50 |
教科研课题 |
根据批准的课题计划 |
20/30/40 |
业务考核前20% |
当年9月到次年6月 |
30 |
一、五年级语数英每班 |
当年9月到次年6月 |
20-60 |
示范班班主任(正/副) |
下学期中的5个月 |
40/20 |
(4)职(员)工在岗工资:
职(员)工在岗工资=在岗工资基数*岗位系数
职员在岗工资基数=教师在岗工资平均数*0.8
职工在岗工资基数=教师在岗工资平均数*0.7
职(员)工岗位系数:以16个班级为标准系数1,多一个班加系数0.O5;少一个班级减系数0.05,以此类推。
备注:职员岗位按职员基数计算,职工岗位按职工基数计算;由教师兼任职员(工)岗位的,兼职岗位折半计算,且所任教师岗位不得少于50%的标准课时数。
(5)后勤兼职岗位津贴:
岗位 |
津贴标准 |
备注提醒 |
文印 |
500 |
|
信息收发员 |
100 |
每天下拉通知通告 |
档案管理员 |
100 |
归档,备查 |
食堂管理员 |
100 |
每天一次对食堂饭菜进行检查 |
3)绩效工资:
约占局投入的50%。包括:
1、基本福利:
工作餐:1500元;冷饮费:400元;节假日:2000元;旅游或校服:1500
元;车贴:440元/ 月。
2、工作奖励:
基本奖励: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达到学校管理要求,完成基本工作
量,每月设基本奖300元。
阶段奖励:包括月考勤奖、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教育教学检查、评比、活动专项奖。
期末奖励:包括基本奖、考勤奖、安全奖、师德奖、文明组室奖、教育教学奖、重点项目(学期课程统整)参与奖、竞赛辅导奖、突出贡献奖、奉献奖、后勤服务奖等(由各部门负责人提供评价依据,学校综合评定)。
年度考核奖:年度考核合格,发放第13个月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合格,减半发放;不合格,停发。
备注:职(员)工奖励按局有关教师和职工任均年收入之比的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教师专业发展奖励:(简称“校长奖”)
学校将教育局下拨学校投入总额的2个百分点用于鼓励在专业化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员工。进一步营造激励上进、竞争向上的动力机制。内容包括学习培训奖励、工作成效奖励、参赛成果奖励等,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节余部分全部投入年终奖励。详见《罗秀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备注:学习培训奖励(或学校补贴的费用)要于相关服务期挂钩,无约定的一般不少于三年,有约定的从约定。
四、组织领导
1、学校建立校长为组长的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学校党组织积极参与,领导学习教代会讨论、审议方案,为顺利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2、学校成立由党组织、工会、教师代表组成的分配改革协调小组,按程序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纠纷。
五、管理办法
1、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与教育局有关工资改革方案相抵触的,按教育局文件精神办理。
2、每月根据岗位的变化及时调整在岗工资,出勤时间按每月22天计算。当月完成基本工作量的,病事假每天按照4节标准课时单价作为基数扣除;当月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无岗位工资,无基本奖,扣除课时工资;课时工资的扣除按照标准课时单价的60%计算。代课教师工资,由学校和代课教师协议确定。
备注:对教职工的病、事假处理如涉及扣发基础工资部分的,按国发(1981)52号,沪人(1992)24号和沪人(1994)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病事假(或公假)与岗位结构工资挂钩的实施办法
病假 |
说明 |
基础工资 |
在岗工资 |
绩效工资 |
当月3天内 |
完成工作后休息 |
不影响 |
不影响 |
影响全勤奖励 |
一月内 |
有病假单、需批准 |
按第2款执行 |
按第2款执行 |
影响工作奖励 |
三月内 |
有病假单、需批准 |
按第2款执行 |
无 |
影响工作奖励 |
半年内 |
不安排工作 |
领取病假工资 |
无 |
无工作奖励 |
长病假 |
不安排工作 |
领取病假工资 |
无 |
领取部分福利 |
半天工作 |
根据实际情况批准 |
不影响 |
无 |
酌情发放 |
公假 |
根据实际情况批准 |
不影响 |
按实际课时扣除 |
不影响 |
事假 |
根据实际情况批准 |
不影响 |
按第2款执行 |
影响工作奖励 |
备注:事假每年不超过10天,每学期不超过5天。
六、本方案由学校校务会议负责解释。
七、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罗秀小学
附件
1、《罗秀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2、《罗秀小学全勤奖发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