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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秀小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2010-05-26  作者(来源):[暂无]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特订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师德规范要求

1、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专心从教,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3、关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3)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2)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充分利用学科德育因素,努力提高育德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2)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学校、教师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等获得者不准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6、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师德教育途径

1)党政工齐抓共管,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开展与时俱进的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寓教育与活动中,常抓不懈,抓有成效。

2)结合每周一次的教工学习,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员工学习、讨论《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区本师德培训材料》、《罗秀小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联系实际,统一思想,形成以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为荣,以违背师德规范为耻的共识。

3)结合每学期的微型党课,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激励全体教职员工做一名品格优秀、业务精良、职业道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

4)结合每学年的“评优评先”活动,弘扬身边教师的师德风范,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5)结合落实党员先锋岗和思想工作责任区,加强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6)结合每学期一次的师德建设专题分析会,增强狠抓师德建设的信心,加强师德建设的力度,总结师德建设的经验和不足。

 

三、师德考核办法

1、建立师德考核评价机制

学校将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考核评价机制,将教职工师德建设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范围。

1)对有违教师形象的言行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劝诫、责令改正;对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教师,经批评教育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并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连续两年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在教职工评优评先、晋级评聘等工作中对违反师德规范的实行“一票否决”。

3)每学年组织全校师生和家长进行一次“我心目中的好教师、好职工、好党员、好团员”的评选活动。

4)每学年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表彰一批师德高尚的优秀人物。

2、签订师德建设责任书和师德承诺书

1)学校主要领导与教育局签订一份《师德建设责任书》。

2)教职工与学校签订一份《师德承诺书》。

3)学校校园网公示《师德建设责任书》和《师德承诺书》,接受社会、家长、学生和同事的监督。

4)党员和骨干教师要带头践行师德规范。《师德承诺书》及时存入教职工业务档案,一学年一承诺,一学年一考评,并及时修订。

 

本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104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8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