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2012〕11号
关于下发2012年徐汇区学校
“办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
为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徐汇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优化适合每一位学生发展的教育之路”,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创建特色,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研究商讨,2012年徐汇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估方案、指标、指标说明以及“在线统计”方案等已制定完成,现正式下发。
请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照2012年绩效评估方案和指标进行学习,尤其是对2012年教育局重点推进工作,要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和人员加以落实,以提高办学效益和水平。
附件一:2012年徐汇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附件二:2012年徐汇区中学办学绩效评估指标和指标说明
附件三:2012年徐汇区小学办学绩效评估指标和指标说明
附件四:2012年徐汇区幼儿园(含非教)办学绩效评估指标和指标说明
附件五:徐汇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在线统计系统”工作方案和流程
附件六:2012年绩效评估获奖项目科室统一申报表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汇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2012年 学校 绩效评估 方案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2份)
附件一:
2012年徐汇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优化适合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教育之路”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聚焦内涵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创建学校特色,提高办学效益;进一步落实徐汇教育“坚持育人为本,追求公平卓越”的工作目标;凸显年度工作特征,确保教育重点工作的有效推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绩效评估原则:
1、完善“不碰红线、确保底线、争取出线”的评价原则
○ 红线——不碰红线,属于一票否决(是、否)。红线是警戒线。按照依法治校的方针,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
对有些属于个别人员的违规造成学校碰红线,学校在事前和事后主观上尽了努力,特别是学校能主动化解矛盾,使得造成的负面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此情况可酌情处理。如:“无严重师德违规”、“控制案发率、无犯罪率”等指标。此类情况的酌情处理只能定为达标。
○ 底线——确保底线(达标、不达标)。底线是基本线,按照能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必须确保完成上级指定的工作底线。
在底线指标设计和评估时,一定考虑具有可检测、可测评,做到宁缺勿滥,对不容易测评的指标予以取消。
○ 出线——争取出线(得分)。出线是效益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学校应在原有基础上,努力提高办学效益,争取多出线。
在出线指标设计和评估时,要突出成果与效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体现评估的导向性、基础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在同类学校中设定一个最高分值进行封顶,若出线总分超过此分值,其它得分则不再计算在内。
○ 对2012年学校办学绩效评估指标和指标说明进行修改完善时,请各科室、各部门把握“增加底线指标,减少出线指标,严格红线指标”的原则和要求。
2、遵循“分级分类按比例综合评定”的评价原则
学校绩效评估工作强调激励与制约,凸显本年度工作特征,除了考虑学校之间横向比较之外,还要兼顾评估学校纵向发展成绩,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学校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按比例进行评估,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追求徐汇教育公平与卓越的发展。
3、 完善“综合评价与专项奖励相结合”的评价原则
对于本年度学校取得的重大成绩,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完善绩效评估工作在指标安排上的缺陷。一次性专项奖励办法另行颁布。
三、完善绩效评估机制
1、建立“年度汇总和在线统计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完善绩效评估工作的在线统计平台,学校行政事务主管,按照及时上报、及时审核、及时统计的要求。学校取得的重大成绩,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予以专项奖励。
健全学校行政事务主管队伍,要按照配齐配强的要求,确定专人担任或兼任学校行政事务主管,以适应校务公开和校务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要求。
2、建立较为完善的绩效评估反馈机制
由区教育督导室负责将每年各单位的绩效评估结果上网公示并在学期结束前向学校反馈,对当年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碰红线的学校作详细反馈。
四、2012年绩效评估工作参加对象和评估等第
1、参加对象:区域内中、小、幼等各类学校、区属职校。其中民办中、小、幼学校参加评估,评估结果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函至学校董事会,学校奖惩由董事会决定。
2、评估等第:学校绩效评估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奖、单项奖、达标奖、未达标。优秀奖须不碰红线,确保底线,出线名列前茅;单项奖须不碰红线,可以有一项底线指标未达成,有突出的单项成果,出线名列前茅;达标奖须不碰红线,可以一或二项底线指标未达成,出线分值较后;未达标为碰红线或三项底线以上未达标。
分级分类按比例评定:优秀20%、单项20%、碰红线者为不达标、其余为达标。
徐汇区教育局
徐汇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三:
2012年徐汇区小学办学绩效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学校自评 |
审核部门 | ||||||
学 校 管 理 |
行风建设 |
1、 |
是 |
否 |
|
信 访 室 监 察 室 | ||||
2、 |
是 |
否 |
| |||||||
3、 |
是 |
否 |
| |||||||
干部作风 |
4、 |
是 |
否 |
|
监 察 室 | |||||
校园安全 |
5、 |
是 |
否 |
|
未 保 办 | |||||
6、 安全文明(平安)校园 |
▲ 区 级 |
达标 |
不达标 |
| ||||||
★ 市 级 |
得 分 |
| ||||||||
★ 国 家 级 |
得 分 |
| ||||||||
7、 ▲人防、技防、物防落实到位 |
达标 |
不达标 |
| |||||||
财务管理 |
8、 |
是 |
否 |
|
计 财 科 | |||||
9、 |
是 |
否 |
| |||||||
10、▲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 |
达标 |
不达标 |
| |||||||
物产管理 |
11、▲无资产管理帐物不一致情况 |
达标 |
不达标 |
|
基 建 站 | |||||
12、▲学校设备配置有效使用 |
达标 |
不达标 |
| |||||||
13、▲校舍修缮配合管理工作 |
达标 |
不达标 |
| |||||||
学籍管理 |
14、 |
是 |
否 |
|
小 教 科 | |||||
校务公开 |
15、▲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情况 |
达标 |
不达标 |
|
教育工会 | |||||
承担义务 |
16、 |
是 |
否 |
|
科艺体卫科 | |||||
外事管理 |
17、 |
是 |
否 |
|
局行政办 | |||||
德 育 工 作 |
教育实践 |
18、▲开展德智融合教育活动 |
达标 |
不达标 |
|
小 教 科 | ||||
19、▲“快乐活动日”满意度 |
达标 |
不达标 | ||||||||
20、▲小学生社会实践序列的执行 |
达标 |
不达标 |
| |||||||
教 学 工 作 |
课程实施 |
21、▲周末作业量监测机制的执行 |
达标 |
不达标 |
| |||||
22、▲继续实施“减负增效”八举措 |
达标 |
不达标 |
| |||||||
23、▲执行市教委课程计划 |
达标 |
不达标 |
| |||||||
24、▲每天校园体育锻炼1小时 |
达标 |
不达标 |
| |||||||
25、★特色项目 |
区 级 |
得 分 |
|
教院三研 | ||||||
市 级 |
得 分 |
| ||||||||
国 家 级 |
得 分 |
| ||||||||
校本研训 |
26、▲校本培训 |
达标 |
不达标 |
|
教院师训 | |||||
信息技术 |
27、▲信息化月度检查 |
达标 |
不达标 |
|
局行政办 | |||||
队 伍 建 设 |
师德建设 |
28、 |
是 |
否 |
|
信 访 室 监 察 室 | ||||
学历提升 |
29、★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达标 |
得 分 |
|
人 事 科 | ||||||
骨干培养 |
30、★中学高级职务评审 |
得 分 |
| |||||||
31、★中学高级教师占6%及以上 |
得 分 |
| ||||||||
教师发展 |
32、▲参加“新苗奖”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及专业技能评比 |
达标 |
不达标 |
|
教院三研 | |||||
33、▲参加“建襄杯”职初期教师专业技能评比 |
达标 |
不达标 |
| |||||||
教育科研 |
34、★区级重点及以上课题立项并正常开展 |
区 级 |
得 分 |
| ||||||
市 级 |
得 分 |
| ||||||||
国 家 级 |
得 分 |
| ||||||||
学 生 发 展 |
学生素质 |
35、★学生学业水平 |
上 升 |
得 分 |
| |||||
持 平 |
得 分 |
| ||||||||
下 降 |
得 分 |
| ||||||||
36、▲学生体质健康 |
达标 |
不达标 |
|
科艺体卫科 | ||||||
37、▲四年级游泳学会率 |
达标 |
不达标 |
| |||||||
文体工程 |
38、▲学生近视的有效干预 |
达标 |
不达标 |
| ||||||
39、★特色校 |
区 级 |
得 分 |
|
在线统计 科室填报 | ||||||
市 级 |
得 分 |
| ||||||||
国 家 级 |
得 分 |
| ||||||||
学校展示 |
40、★承办体现学校教育教学特色的展示活动 |
区 级 |
得 分 |
|
小教科 | |||||
市 级 |
得 分 |
| ||||||||
国 家 级 |
得 分 |
| ||||||||
41、★承办科、艺、体特色项目杯赛和活动 |
区 级 |
得 分 |
|
在线统计 科室填报 | ||||||
市 级 |
得 分 |
| ||||||||
国 家 级 |
得 分 |
| ||||||||
获奖情况 |
42、★学校获奖 |
区 级 |
得 分 |
|
在线统计 学校申报 | |||||
市 级 |
得 分 |
| ||||||||
国 家 级 |
得 分 |
| ||||||||
国 家 级以上 |
得 分 |
| ||||||||
43、★教师获奖 |
市 级 及 以 上 |
集 体 |
得 分 |
| ||||||
个 人 |
得 分 |
| ||||||||
44、★学生获奖 |
市 级 及 以 上 |
集 体 |
得 分 |
| ||||||
个 人 |
得 分 |
| ||||||||
其它 |
社区教育 |
45、★学校支持并参与社区教育 |
优 秀 |
得 分 |
|
社 教 办 | ||||
良 好 |
得 分 |
| ||||||||
一 般 |
得 分 |
| ||||||||
承担工作 |
46、★承担完成区、局重要工作情况(限报两项) |
得 分 |
|
小 教 科 | ||||||
符号说明:
第1条:
无违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制度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2条:
即不准挤占体育课、不准早上提前上课、不准设置“阴阳”课程表、不准占用节假日和双休日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
第3条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共同制定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违反规定的现象:一、制止通过办升学培训班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二、制止跨区域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三、制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四、规范特长生招生,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五、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六、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七、加强招生信息和学籍管理;八、加大查处力度。
第4条:
干部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干部廉洁自律”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徐教委(2008)16号等文件认真执行。
第5条:
(1)因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管理不当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
(2)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教育活动组织不当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
第6条: 安全文明(平安)校园
▲区级安全文明(平安)校园为底线指标。
★市级和国家级安全文明(平安)校园为出线指标。
第7条: ▲人防、技防、物防落实到位
每学期学校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对安全有专题教育,一年不少于两次演练,无安全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单。
第8条:
预算执行计划含调整预算执行计划,民办学校不能抽取所收取的各类费用。
第9条:
学校一切收入一律入账(民办学校不评估);无乱收费。
第10条: ▲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
考核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细化预算的执行情况,主要考核招待费、培训费、各类材料费、素质教育活动费、图书购置费、教师培训考察费、误餐补贴的使用情况。
第11条: ▲无资产管理帐物不一致情况
学校要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能规范执行,做到帐物一致。
第12条: ▲学校设备配置有效使用
学校对配置的设备及时安装,有效使用。
第13条: ▲校舍修缮配合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校舍修缮管理工作,主动做好单位内部财产的保护工作。
第14条:
严格执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招生、转学流程、操作规范. (明察暗访情况好,无相关信访)。
第15条: ▲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情况
检查时间:11月底检查一年度的教代会执行情况。
检查内容:
1、根据《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沪教卫党(2010)147号关于《上海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的通知,实行教代会检查。
2、教代会检查资料包括:教代会召开的通知、教代会预报表、教代会议程、教代会代表名册、代表签到单、教代会审议文本、会议讨论记录、提案表、提案汇总表、表决汇总表、大会决议、满意度评估汇总表、代表培训简案、情况报告及评估表、代表巡视记录。
评定标准:每学期召开一次教代会,且规定的内容纳入教代会议题,教代会程序规范、资料齐全评定为“达标”。
第16条:
无特殊原因,100%完成献血指标。
第17条:
按照《徐汇区教育局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徐教外〔2007〕61号)》,严格遵守出入境报批手续,未违反外事纪律,擅自组织师生出国、出境;在境外期间,严格遵守报批的日程和路线等有关制度,未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
第18条: ▲开展德智融合教育活动
根据德智融合教导工作机制的要求,围绕区和校的重点工作设计开展德智融合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生问卷、一周一校走访等形式了解)。
第19条: ▲“快乐活动日”满意度
学校继续优化快乐活动日方案,提高学生满意度。(通过学生问卷、查阅资料、一周一校走访等形式了解)。
第20条: ▲小学生社会实践序列的执行
学校排定社会实践序列(至少十个),全体学生参与(通过学生问卷、查阅资料、一周一校走访等形式了解);社会实践序列可以自行设计也可以参照《徐汇区小学生综合活动方案》。
第21条: ▲周末作业量监测机制的执行
实施小学周末作业监测机制(明察暗访情况好,无相关信访)。
第22条: ▲继续实施“减负增效”八举措
认真执行徐汇区教育局向社会承诺的“减负增效”八项举措(通过学生问卷、查阅资料、一周一校走访等形式了解)。
第23条: ▲执行市教委课程计划
按市教委要求开足各门学科课程,按规定课时开设拓展性、探究型课程。包括原来的“区本课程(实施区本《信息科技综合项目》、《小学生礼仪英语》等课程和《徐汇区小学生综合活动方案》)”指标。
第24条: ▲每天校园体育锻炼1小时
达标要求:学校要制订校园体育锻炼1小时方案,严格执行活动时间规定,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内容,每天必须保证有一节体育课或一节体育活动课,切实提供活动保障,并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等平台公示。
第25条: ★特色项目
加分办法:学科德育、校本课程、有效教学等方面有特色、出经验,并在区级以上作专题介绍。
第26条: ▲校本培训
学校组织申报,经审核通过的校本培训课程达4分以上,并且教师参与率达100%。
第27条: ▲信息化月度检查
在包括信息化设备管理、信息化网络安全、信息化应用的月度检查中,没有出现影响学校甚至全区信息化环境的重大责任故障,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及时公开和更新学校信息。
第28条:
无严重违反《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现象。学校发生师德违规现象,以学校处理有力或无力进行区分,对有些属于个别人员的违规,学校在事前和事后主观上尽了努力,特别是学校能主动化解矛盾,使得造成的负面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此情况可酌情处理,违规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一票否决。
第29条: ★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达标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占比达到75%(含在读)。
第30条: ★中学高级职务评审
小学中学高级职务评审通过的人数,指上一年评审,本年度获证书的人数。
第31条: ★中学高级教师占6%及以上。
第32条: ▲参加“新苗奖”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及专业技能评比获奖
达标要求:学校有教师参与。
第33条: ▲参加“建襄杯”职初期教师专业技能评比
达标要求:学校有教师参与。
第34条: ★区级重点及以上课题立项并正常开展
加分办法:学校立项课题分为区级、市级、国家级,分值由低到高(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立项课题)。
第35条: ★学生学业水平
加分办法:与去年相比:上升、持平、下降。
第36条: ▲学生体质健康
学校按时向教育管理部门递交健康标准测评汇总表,且上报数据客观、公正。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在原有基础上有提高。
第37条: ▲四年级游泳学会率
四年级游泳学会率达到80%(成绩合格及以上学生/学校四年级总人数)。
第38条: ▲学生近视的有效干预
学生近视眼的新发病率中学不超过13%,小学不超过9%。评优学校的学生近视眼新
发病率较上一年同比增长不超过2%。
第39条: ★特色校
其范围包括“科技特色校”、“艺术特色校”、“体育特色校”、“健康促进校”等等。
第40条: ★承办体现学校教育教学特色的展示活动
与上级单位有计划共同举办的。
第41条: ★承办科、艺、体特色项目杯赛和活动
承办科、艺、体特色项目杯赛和活动及市、区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
第42条: ★学校获奖
放入在线统计。区、市级以上的“组织奖”“参与奖”“优胜奖”等不予填写(请参阅《徐汇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在线统计系统”工作方案》)。
第43条: ★教师获奖
放入在线统计。市级以上的“组织奖”“参与奖”“优胜奖”“辅导奖”“鼓励奖”等不予填写。 市级以上为“纪念什么或推进什么”组织的单项奖等也不予填写(请参阅《徐汇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在线统计系统”工作方案》)。
第44条: ★学生获奖
放入在线统计。市级以上的“组织奖”“参与奖”“优胜奖”“鼓励奖”等不予填写。市级以上为“纪念什么或推进什么”组织的单项奖等也不予填写(请参阅《徐汇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在线统计系统”工作方案》)。
第45条: ★学校支持并参与社区教育
学校积极支持并参与社区活动(组织好志愿者队伍、学校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协助社区开展各类活动)。有实绩的为“优秀”,能支持参与为“良好”,其它的为“一般”。
第46条: ★承担完成区、局重要工作情况
积极参与教育部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或重要试点项目。
附件五:
徐汇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估“在线统计系统”工作方案
为全面反映学校的办学成果和办学特点,教育局、督导室在完善2011年绩效评估“在线统计”平台的基础上,对学校取得的专项成绩进行及时审核、公布。
具体操作要点如下:
一、在线统计的内容和范围
1、2012年学校办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三级指标涉及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师、学生”的获奖内容,即中学43、44、45条;小学42、43、44条;幼儿园32、33、34条,由学校通过“学校办学在线统计”系统填报。
2、今年的“在线统计系统”将采用每季一评的形式,学校方面每季度及时上报当季的“学校、教师、学生”获奖内容,且授奖单位、获奖时间、证书照片等需填报齐全。
3、中小学的“特色校”“承办科、艺、体特色项目杯赛和活动”与幼儿园“承办体现学校教育教学特色的展示活动”,原由学校填报,现改由科艺体卫科统一填报,不再需要学校填报。
二、在线统计系统的工作流程
1、学校所获得的获奖信息如符合指标体系所示范围,由学校每季度登陆“学校办学在线统计”系统,将获奖信息录入,完成申报。
2、申报项目由承办单位(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预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获奖项目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分发教育局相关科室或部门审核。
3、经教育局科室(部门)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通过后,核定的信息学校能及时从网上查阅。
4、督导室审核时,有些奖项如被确认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将退回学校,学校也就不能再次填报同一奖项。
5、在线统计的结果将被纳入2012年学校办学绩效评估的“出线”积分中。
徐汇区教育局
徐汇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六:
2012绩效评估获奖项目科室统一申报表
1、2011年度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好人好事(集体、个人)(宣统科)
2、2011年度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集体、个人)(宣统科)
3、2012年度上海市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集体(宣统科)
4、2012年度徐汇区“感动徐汇”模范人物(集体、个人)(宣统科)
5、徐汇区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团工委)
6、市、区新长征突击队(手)(团工委)
7、市、区青年岗位能手(团工委)
8、市、区五四红旗(特色)团组织、标兵(团工委)
9、市、区“共青团号”(团工委)
10、徐汇区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团工委)
11、上海市雏鹰大队(团工委)
12、上海市优秀辅导员(团工委)
13、徐汇共青团教育系统岗位建功(团工委)
14、教书育人楷模(人事科)
15、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奉献奖 (人事科)
16、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校 (人事科)
17、区级以上文明班组、文明岗、巾帼文明岗 (工会)
18、区级以上工人先峰号 (工会)
19、区级以上三八红旗手和红旗集体 (工会)
20、市“五一”劳动奖章 (工会)
21、特色校(科艺体卫科)
22、承办区级、市级科、艺、体特色项目杯赛和活动(科艺体卫科)
说明:
此表上列出项目,由各科室和相关单位统一填报,学校不需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