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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罗秀小学08学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2010-11-29  作者(来源):校长室

徐汇区罗秀小学08学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 的重要思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体现向一线、骨干倾斜的原则,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鼓励敬业爱生、鼓励专业发展、鼓励业务拔尖的导向,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继续增加政府经费投入,巩固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逐步建立起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营造人才引得进、骨干留得住、人员流得动的环境氛围。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三、分配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优化公办学校的自主分配

学校在教育局核定的工资总量内,根据分配改革的原则,自主制定适合本校(园)实际的分配办法。

(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办法

1、分配内容

岗位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在岗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是各类人员任职岗位的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必须与教职工的基本工作量挂钩。基础工资包括学校各类人员每月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方职务岗位津贴、八类地区补贴、地方生活津贴、医保补贴、物价补贴、教龄津贴、教育工作者津贴、房贴、独生子女津贴、纯职工津贴、书报费、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根据按劳取酬的原则,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制定的基本工作量才能获取基础工资。教师的基本工作量为每周9节课时,每月40,节假日除外。职工的基本工作量根据岗位情况决定。

2)在岗工资

在岗工资总体比例占局投入标准的50%。在岗工资包括教职工分类的在岗(课时)工资、要素津贴和岗位职务津贴,在岗工资应随岗而定,分配时应该充分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其中岗位津贴和要素津贴体现向骨干教师倾斜的原则。

上述在岗工资按12个月发放。

1)在岗(课时)工资:

月课时工资=课时单价*每周标准课时数*4.4

教师工作量为每周标准课时18节(标准课时数超过3节的,折半计算);

实际课时转化标准课时系数表:

 

语、数、英

音、体、美

其他学科

三到五年级

15

1

1

一、二年级

13

1

1

备注:每周一次护导纳入课时工资范围,按每周1节标准课时另加。班主任工作体现在班主任津贴中,津贴同时包含晨(午)会课时。班主任工作考核则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分ABC三档,考核津贴分别为60105150元;由教导处负责考核;考核津贴分配比例:班主任2/3,副班主任1/3

2)岗位津贴:

教育教学岗位每月津贴:(元)

岗位

津贴标准

备注说明

/区级骨干教师

500/300

区“三奖”、中青年骨干以上

教科研负责人  

300

 

学科大组长

200-350

 

班主任基本津贴

300

 

科技或艺术总指导

150

 

教研组长

100

 

副班主任基本津贴

100

 

其他各类岗位每月津贴:(元)

岗位

津贴标准

备注提醒

人事

300

 

网络主管

200

网站建设、网络安全、计算机软硬件维护;视工作实际可适当补贴课时数

年级组长

100

 

工会委员

50-100

参考任职年限

团支部书记

50-100

参考任职年限

领操员

100

 

心辅

100

 

通讯员

50+X

每月2篇(区、校各一);X:重要消息嘉奖;

专用室管理

30/50/70

每月由总务处抽查考核;期末一次性奖励

政宣/推普

50

每月一期板报

备注:学科大组长如果兼任学科教研组长的,第二份兼职津贴减半。

中层干部每月岗位津贴:

职务

任职年限

职务系数

中层正职

1-3

1.2

 

4年以上

1.3

中层副职

1-3

0.9

 

4年以上

1.0-1.1

中层助理

/

0.75

大队辅导员

1-3

0.7-0.75

 

4年以上

0.80-0.85

备注:中层干部月岗位津贴=教师在岗工资平均数*职务系数;中层干部人均年收入的上限,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教师人均年收入的1.2倍。

根据实际任职情况和执行上限政策可调整系数(±0.050.10)。

校长助理、工会主席岗位津贴参照中层正职岗位分配。

中层干部以管理为主,为此要有基本工作量的投入,投入数不低于其担任的50%课时量;中层干部兼任课时若超过8节的不计系数,并根据上限政策作适当调整。

3)要素津贴:

要素项目

起止时间

每月津贴(元)

年度考核优秀

下一年度

50

教科研课题

根据批准的课题计划

20/30/40

业务考核前20%

当年9月到次年6

30

一、五年级语数英每班

当年9月到次年6

20-60

示范班班主任(正/副)

下学期中的5个月

40/20

4)职(员)工在岗工资:

职(员)工在岗工资=在岗工资基数*岗位系数

职员在岗工资基数=教师在岗工资平均数*0.8

职工在岗工资基数=教师在岗工资平均数*0.7

职(员)工岗位系数:以16个班级为标准系数1,多一个班加系数0.O5;少一个班级减系数0.05,以此类推。

备注:职员岗位按职员基数计算,职工岗位按职工基数计算;由教师兼任职员(工)岗位的,兼职岗位折半计算,且所任教师岗位不得少于50%的标准课时数。

   5)后勤兼职岗位津贴:

岗位

津贴标准

备注提醒

文印

500

 

信息收发员

100

每天下拉通知通告

档案管理员

100

归档,备查

食堂管理员

100

每天一次对食堂饭菜进行检查

3)绩效工资:

    约占局投入的50%。包括:

1、基本福利:

工作餐:1500;冷饮费:400;节假日:2000;旅游或校服:1500

;车贴:440/ 月。

2、工作奖励:

基本奖励: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达到学校管理要求,完成基本工作

量,每月设基本奖300元。

    阶段奖励:包括月考勤奖、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教育教学检查、评比、活动专项奖。

    期末奖励:包括基本奖、考勤奖、安全奖、师德奖、文明组室奖、教育教学奖、重点项目(学期课程统整)参与奖、竞赛辅导奖、突出贡献奖、奉献奖、后勤服务奖等(由各部门负责人提供评价依据,学校综合评定)。

    年度考核奖:年度考核合格,发放第13个月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合格,减半发放;不合格,停发。

备注:职(员)工奖励按局有关教师和职工任均年收入之比的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教师专业发展奖励:(简称“校长奖”)

学校将教育局下拨学校投入总额的2个百分点用于鼓励在专业化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员工。进一步营造激励上进、竞争向上的动力机制。内容包括学习培训奖励、工作成效奖励、参赛成果奖励等,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节余部分全部投入年终奖励。详见《罗秀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备注:学习培训奖励(或学校补贴的费用)要于相关服务期挂钩,无约定的一般不少于三年,有约定的从约定。

四、组织领导

1、学校建立校长为组长的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学校党组织积极参与,领导学习教代会讨论、审议方案,为顺利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2、学校成立由党组织、工会、教师代表组成的分配改革协调小组,按程序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纠纷。

五、管理办法

    1、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与教育局有关工资改革方案相抵触的,按教育局文件精神办理。

    2、每月根据岗位的变化及时调整在岗工资,出勤时间按每月22天计算。当月完成基本工作量的,病事假每天按照4节标准课时单价作为基数扣除;当月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无岗位工资,无基本奖,扣除课时工资;课时工资的扣除按照标准课时单价的60%计算。代课教师工资,由学校和代课教师协议确定。

备注:对教职工的病、事假处理如涉及扣发基础工资部分的,按国发(198152号,沪人(199224号和沪人(1994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病事假(或公假)与岗位结构工资挂钩的实施办法

病假

说明

基础工资

在岗工资

绩效工资

当月3天内

完成工作后休息

不影响

不影响

影响全勤奖励

一月内

有病假单、需批准

按第2款执行

按第2款执行

影响工作奖励

三月内

有病假单、需批准

按第2款执行

影响工作奖励

半年内

不安排工作

领取病假工资

无工作奖励

长病假

不安排工作

领取病假工资

领取部分福利

半天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批准

不影响

酌情发放

公假

根据实际情况批准

不影响

按实际课时扣除

不影响

事假

根据实际情况批准

不影响

按第2款执行

影响工作奖励

备注:事假每年不超过10天,每学期不超过5天。

六、本方案由学校校务会议负责解释。

七、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罗秀小学

                                                  2008-9-5

 

附件

1《罗秀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2、《罗秀小学全勤奖发放办法》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8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