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行政责任人:校长
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校务会议
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学校工会
群团组织:教工团支部、少先队工作委员会
职能部门:行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
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主要行政责任人,依法登记为法定代表人。
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教工团支部、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少先队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各群团组织和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师生中的作用,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设置行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四个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本校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法治副校长等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律专业人士对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