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职院附小关于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的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气象、防汛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针对可能发生、对社会和公众影响较大的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制定本校应急预案。同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同防范和应对灾害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当本市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红色预警时,适用本预案。
三、停课安排
1、当日22点前上海发布四类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点维持的,或当日22点至次日6点发布过红色预警的,学生次日(当日)全天停课。学校行政、后勤人员和班主任到校,对当天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学生做好相应安排,其他教职员工全天停工。
2、早晨6点以后至上课前发布红色预警的,学生可以在监护人的安排下在家停课,学校对延误到校或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或缺课处理,教职员工到校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灵活调整当天教学活动,确保学校在校安全。如教职员工因交通等原因未能按时到岗,应在第一时间与年级组长取得联系,说明情况,不做迟到处理。
3、上课期间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可以继续上课,停止一切户外活动,统筹安排好室内教育教学活动,切实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各项安全。
4、如遇发布空气污染红色预警(PM2.5值高于规定数值),学校可参照上述四类红色预警自动停课。停课期间,学校教职员工按时到校上岗,对不知情而到校的学生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
四、其他事项
1、教职员工要熟悉发布红色预警的途径,本市广播、电视及移动电视、政务微博、政府门户网站,以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均为发布预警官方途径。一旦发现发布红色预警,可以第一时间与校长室、教导处取得联系,确保学校在第一时间启动停课预案。
2、学校根据红色预警启动停课预案,同时启动教职员工及全体学生的三级通讯网络,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家校互动平台、QQ群等多种途径,将次日(当日)的停课安排告知家长。同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回应家长的咨询,流程图如下:
3、学校后勤部门做好校园方法措施及养护检查,加强安全巡逻力度,对教室门窗、户外装置、排水系统、在建工地等重点部位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在校安全。
体职院附小
201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