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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体职院附小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
2016-04-12  作者(来源):[暂无]

体职院附小党委(支部)书记、校长:陈国庆

具体问题一: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

措      施: 

1.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将工作方案中的项目任务,分解给单位各位班子成员。

2.督促、指导本单位班子成员干部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3.将本单位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内容、推进落实情况在本单位网上党务公开栏(处级单位在徐汇教育“党建e时代”上)予以公开。

4.组织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推进落实主体责任清单项目情况,对本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情况开展跟踪督查。

5.总结本单位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组织班子成员逐一汇报责任清单完成情况。

具体问题二: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权力运行。

措      施: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 统一认识(2016年2月下旬-3月)

成立学校廉政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和部署。通过组织校级班子成员、行政管理人员、全体党员以及全体教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纪委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及十届市纪委一次、二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方法、步骤和要求,提高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

第二阶段:梳理岗位 明确职权(2016年4月)

各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以人、财、物的管理岗位为重点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权力事项,并将梳理出的各项职权予以归类、汇总,注明权利归属部门、责任主体,编制形成册。

第三阶段:绘制流程 查找风险(2016年5月—6月)

已经梳理的岗位权力事项,涉及权力运行的要绘制权力运行流程,找到其中可能存在的潜在廉政风险点,通过岗位人员自查、其他部门人员互查、分管领导审查等多种途径进行,要尽可能组织广泛充分的讨论和评议,查找出切合实际的岗位风险点。

第四阶段:制定措施  接受监督(2016年6月下旬)

根据查找到的风险点,依据法律、政策规定及反腐倡廉相关要求,通过完善制度、权力分解、集体决策、校务公开等方法,制定有针对性、有操作性、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防范机制,将梳理的工作职责、潜在风险点以及形成的防范措施汇总成册。

具体问题三:规范本单位采购及监督制度

措      施:

1、做好财产物资配置(采购)计划,并努力组织实施。财产物资配置(采购)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2、学校在资金综合安排的情况下,根据事业发展的计划以及各科教学需要,结合有关规定,按照优先保证教学需要与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配置(采购)计划,经校长批准后分期分批地执行。

3、专用(实验)室的教学仪器设备配置(采购)应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配备标准,结合本校实际需要制定配置(采购)计划。

4、大批量的财产物资配置(采购)及财产物资配置(采购)计划中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项经费的项目,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审定手续,并由教育局设备组统一配置(采购)。

5、精贵仪器设备配置(采购),学校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配置(采购)理由、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论证通过后方可执行,或由区教育局统一配置(采购)。

6、财产物资的采购由教职工填写申购单,由主管部门领导签字,一般由总务部门负责采购,特殊规格的物品总务处可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采购。

7、财产物资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收受任何“回扣”、“小费”,对劣质产品及不正当的推销手段,要坚决予以抵制。

8、凡属于控购商品学校必须向教育局计财科申请控购手续,并报请区控购办审批,经控购办批准后,凭“控购商品审批通知单”进行采购。未经批准而自行采购者,要按违反控购规定处理。

9、凡没有列入计划的,未经领导审核批准采购的物品,一律不准擅自采购。违者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10、学校从2015年3月起成立物品采购监督小组,凡是自行采购单价一千元及以上(包含一千元)、总额超过一万元及以上(包含一万元),要通过货比三家和监督小组评议进行实施。总价超过二万元及以上,按照学校“三重一大”制度执行。

学校监督小组名单:徐彦茹(党支部代表)

                  周秀芳(教师代表)

朱  珏(总务主任)

体职院附小副校长:陈春梅

具体问题一:规范本单位招生工作

措      施:

1、严格按照招办要求,在各个时间节点上完成招生工作的进程:6月26日在市平台编辑新生录取短信、7月6日在平台内查验、7月8日在市平台发新生录取短信、7月13日新生报到、8月3日下发第二批新生录取名单等。并在操作操作过程中,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让家长放心。

2、对本地段学生招生工作,首先到派出所户籍处进行了解,得到学生资料。联系社区居委做好宣传工作,在一年级报名工作完成后,对一些未到校报名学生进行电话或家访,防止家长因不知情而错过报名时间。

 3、对外省市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报名工作,我们将招生要求提前通知,报到当天与本地段学生相同对待,同时间、同地点、同程序,态度和蔼、亲切回答外省市家长咨询,工作比较规范。对未来报到学生,教导处及时电话联系,了解情况。让外省市学生和家长感到学校对他们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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