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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
2010-11-29  作者(来源):[暂无]

一、教职工志愿者是学校中以教职工为主体,以志愿者为基本形式的群众自我服务组织。

二、教职工志愿者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经社会为载体,通过多种组织和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凡在职教职工,不反对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都要求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党员和优秀教师要求带头加入志愿者队伍。

四、教职工志愿者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与特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每个志愿者每年至少为社会提供6小时服务,党员志愿者要求每年至少为社会提供12小时服务。

五、党员志愿者服务形式。

1、分散活动。主要以社区为单位,可以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教育咨询、维护治安,值班巡逻;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

2、集中活动。围绕徐浦小学设立的志愿者服务项目,每年由学校组织2-3次志愿者集体为民服务活动。

六、教师志愿者要发扬奉献精神,满腔热情地为社会,为他人提供帮助,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七、教师志愿者要主动接受学校党支部的指导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八、学校每年总结一次志愿者服务工作,了解社区需求,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先进、树典型,不断拓宽志愿者服务领域,提高学校教职工志愿者服务质量,扩大志愿者服务影响。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适当给与物质奖励并提名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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